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滬財稅〔2014〕72號)和《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修改〈上海市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滬國稅所〔2014〕22號)有關規定,經審核確認,上海市濟善公益事業發展中心等6家單位獲得上海市普陀區2017年第一批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