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納稅人:
倡導建立辦稅員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和滬國稅稽(2004)54號文精神,按照“誠信服務、公正執法”的理念,提升納稅服務品質的重要措施。為了規範涉稅事項辦理,我局從2008年4月份起在全區範圍內對所有的納稅人建立辦稅員資訊電子檔案,使用辦稅員IC卡辦稅,該卡集身份證基本資訊及照片為一體,通過辦稅員IC卡的應用,實現徵納雙方互動,規範辦稅秩序,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品質,從而減少申報辦稅過程中不必要的糾紛。我局各類涉稅事項將嚴格執行所有納稅人憑IC卡刷卡驗名核對個人資訊後才可辦理納稅申報、購買發票以及其他涉稅等事項。
我局定於四月中旬起進行試點,在完成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廣。屆時各納稅人按主管稅務所通知到指定地點辦理。
辦理調換辦稅員IC卡須攜帶以下個人資料:
1、《辦稅員聯繫卡》原件。
2、本人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的原件。
3、法人或負責人委託書(蓋章有效)。
全區個體工商業戶將在八月上旬集中培訓,統一發放辦稅員IC卡。
上海市徐匯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徐匯區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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