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有效防範不法分子篡改漢字資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活動,稅務總局組織研發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漢字防偽項目,自2011年5月起已在上海、陜西和深圳三地從事黃金經銷、成品油經銷以及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並使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中進行試運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漢字防偽項目試運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470號),為確保我局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納稅人至稅務機關認證二維碼密文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以由稅務機關對票面中除密文以外的資訊進行人工干預。
二、企業在試運作工作中發現的業務問題或認證中存在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向我局主管部門反映,由主管部門負責聯繫處理。
上海市徐匯區國家稅務局
201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