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現對我局2011年下半年度房産稅、土地使用稅徵收的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凡在我局辦理過稅務登記或應稅房産屬於我區徵管的企、事業等單位,只要有房産稅、土地使用稅應稅項目均應辦理納稅申報,依法繳納房産稅、土地使用稅。
二、2011年下半年度房産稅的申報期限為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土地使用稅的申報期限為2011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三、網上申報的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手工申報的納稅人應正確填寫《上海市房産稅納稅申報表》、《上海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到第一、六、九稅務所辦理申報。
第一、六、九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地址及聯繫方式:
第一稅務所:虹橋路188號三樓 電話:64418888轉3057
第六稅務所:羅秀路108號 電話:51872388轉
第九稅務所:桂平路410號2樓 電話:54261177轉
四、注意事項:
納稅人在申報本次房産稅、土地使用稅以前,如有房産、土地資訊未做財産登記的,或者已經登記房産、土地資訊發生變化的,應先填寫《企業房産資訊採集表》、《土地資訊採集表》並報送主管稅務所進行財産登記錄入或變更,然後辦理申報。
五、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徐匯區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