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納稅人:
自2011年10月25日起,根據《關於同意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加入本市“財稅庫銀”聯網系統的通知》(滬國稅規[2011]15號)及市局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簽訂《委託銀行劃轉稅款協議書》的內容,在現有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華夏銀行、中國銀行、寧波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杭州銀行、廣發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分行等19家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基礎上,新增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分支機構開設有銀行結算賬戶的納稅人辦理網上電子申報稅款劃轉業務。
如需要變更,需向新的委託銀行簽訂《銀行代理劃轉稅款委託書》,再向稅務登記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上海市徐匯區國家稅務局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