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稅三期系統于7月1日正式上線,為做好本市印花稅申報、完稅與金稅三期系統的銜接工作,現將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關於印花稅的申報納稅期限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本市增值稅納稅人可在增值稅申報期限內同時辦理印花稅申報納稅手續。非增值稅納稅人在納稅義務發生時,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申報納稅手續。
二、關於印花稅申報表的填寫要求
納稅人在申報時應規範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其中,符合規定減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在印花稅申報時一併如實填報減免稅相關資訊。
三、關於印花稅的申報方式
凡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納稅每人平均可通過網上申報方式繳納印花稅。其他納稅人可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印花稅。
四、關於印花稅的完稅方式
印花稅完稅分為使用完稅憑證和貼花兩種方式。其中,完稅憑證種類包括《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和《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
五、關於使用完稅憑證方式的管理要求
對頻繁發生納稅義務的納稅人,一般使用完稅憑證的方式繳納印花稅。
使用完稅憑證方式完稅的納稅人,應同時製作清單進行管理,不再在應稅憑證(合同、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等)上貼花。納稅人應對應稅憑證進行編號並按期或按次製作清單(清單樣式如下),完整填寫清單相關內容,將對應的完稅憑證粘貼在清單後,保存備查。《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清單、完稅憑證應相互對應。
上海市印花稅應稅憑證清單 納稅人名稱: 所屬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元 | ||||||||||
序號 |
應稅憑證類別 |
憑證編號 |
憑證書立或領受日期 |
憑證所載金額 |
印花稅計稅金額或件數 |
適用稅率 |
印花稅應納稅款 |
印花稅實繳稅款 |
完稅憑證種類 |
完稅憑證號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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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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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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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負責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六、關於使用貼花方式的管理要求
對偶然發生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可使用貼花的方式繳納印花稅。
採用貼花方式完稅的納稅人,應按規定將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登出或者畫銷。
七、關於取得印花稅票的途徑
印花稅申報納稅後一般情況下取得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即可。納稅人如需要印花稅票,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並在申報時向窗口提交《印花稅票領購表》。對已開具完稅憑證(即《稅收繳款書》或《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的,稅務機關不再重復供應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