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稅務文書送達公告
金好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等471戶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滬徐稅限改〔2021〕8號)。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 1: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滬徐稅限改〔2021〕8號)
2:未申報單位明細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2021年8月18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稅務文書送達公告
金好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等471戶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滬徐稅限改〔2021〕8號)。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 1: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滬徐稅限改〔2021〕8號)
2:未申報單位明細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