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結構性減稅重點
——財經專家解讀2012年財稅政策走勢之六
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提出了2012年的稅改路線圖。這其中包括降低部分進口商品關稅,繼續落實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等政策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穩步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等。
對於這樣的結構性減稅,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這意味著2012年的稅收將有增有減,但增減互抵之後,凈效應是實實在在的減。而減稅領域,重點是增值稅擴圍,即營業稅改增值稅,具有避免重復徵稅,減輕稅負,並實施更低稅率的意義。
高培勇認為,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是要減稅,但不是減個稅,而是應該減通過企業法人中間環節徵收的間接稅,增加直接從居民徵收的直接稅。
高培勇表示,目前來講,增值稅擴圍,或者叫營業稅改增值稅,在減稅中空間最大。其他的減稅措施都是零敲碎打的,沒有太大的意義。
高培勇説,2010年,增值稅收入佔全部稅收的39.5%;消費稅和營業稅的收入佔比則分別為9.9%和14.5%。鋻於當前的經濟形勢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需要,在財政能承受的範圍內,結構性減稅的主要對象顯然應當鎖定於增值稅。
有些人可能會在意減多少種稅,但是不同的稅種,佔全部稅收的比重是不一樣的。所以,應當把關注的重點放在減多少稅上。個人所得稅佔稅收的比重在2010年是6%,即使起徵點從2000元提到3500元,也只能説是小規模地減稅。而營業稅改增值稅,即14.5%的稅收比重,加到增值稅的比重上,整個增值稅佔總稅收的比重就會超過50%,這樣的改革造成的影響,是很可觀的。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有三層減稅效應。第一是不再重復徵稅。第二是稅負減輕。第三,這次的增值稅的擴圍改革中,引入了11%、6%兩檔較低稅率,這意味著增值稅的水準由於引進了新的較低水準的稅率,整個增值稅的平均稅負水準也降下來了。
2012年,“減稅”而非“增支”將成為積極財政政策的重心所在。結構性減稅,當然有別於全面性減稅,其最重要的特點在於兩個方面。一方面要通過減稅,適當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稅收負擔水準;另一方面,要通過有增有減的結構性調整,求得整個稅收結構的優化,將減稅操作與稅制改革的方向相對接,是結構性減稅的應有之義。
高培勇認為,上海的營業稅改增值稅是短期試點,不影響現有的分稅制,要在現有的格局下做事。如果向全國推開,改革現有的分稅制,那自然不是現在的概念。未來營業稅改增值稅推開後,分稅制體制的重新再調整,肯定會有。
高培勇告訴記者,美國整個稅收收入中,來自屬於間接稅性質的流轉稅的比重不足20%,來自屬於直接稅性質的所得稅類稅收的比重超過70%。目前在中國,來自屬於間接稅性質的流轉稅的比重則達70%以上,其餘的來自屬於直接稅性質的所得稅的比重不足30%。
間接稅是累退稅,相對而言,低收入者往往承擔更多的間接稅負擔。直接稅則通常為累進稅,高收入者往往承擔更多的直接稅負擔。這意味著,我國稅收的絕大部分都具有累退稅性質,而累退稅的主要承擔者並非高收入者。
高培勇説,這樣的格局要求我們必須調整。怎麼調整?其實大致的方向就是增加直接稅,減少間接稅。目前增加直接稅比重的改革已經在突破。比如上海和重慶正在進行中的開徵房産稅改革試點。
高培勇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辦法的不斷完善,房産稅終會推廣至全國,圍繞以房産稅為代表的直接稅的改革,我們終於看到了進展,不僅是研究層面的謀劃了,而是實實在在真刀真槍的實際行動。房産稅作為地方稅,可以在未來開闢出新的財源,也可為中央地方分稅體制的調整提供新的思路。
(摘自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