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稅務部門依法查處了自然人吳某偷逃個人所得稅案件。該案中,納稅人吳某從多處取得收入,卻未依法辦理匯算清繳,甚至違規套用遠洋船員稅收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多次提醒督促,其仍不如實申報,最終被追繳稅款、滯納金並處罰款20余萬元。
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每一位納稅人的法定義務。隨著社會經濟業態的逐漸豐富,大眾獲得兼職收入、勞務報酬、稿酬等收入的情況並不少見。案件中吳某于多處取得收入,本應將全部所得合併申報,按實際情況多退少補,卻通過少填收入、隱瞞不報來逃避納稅義務。這種行為屬於虛假申報,違反了個人所得稅法關於匯算清繳的相關規定。
國家設立專項附加扣除及針對特定群體的稅收優惠政策,是為了減輕特定群體負擔,服務民生發展。然而,有人卻對這樣的好政策動起了歪心思,運用網路上各類所謂的“節稅攻略”違規套用政策,既損害了制度公平,也辜負了惠民初衷。當前,跨部門資訊共用與稅收大數據已實現對“收入”“扣除”等資訊的交叉比對,偷逃稅行為將難以遁形。
涉稅違法的代價不止于經濟層面。根據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最高人民法院等21個部門聯合簽署的《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若案件達到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標準,當事人將被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阻止出境、限制擔任相關職務、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等。
個稅年度匯算不僅是保障稅負公平、避免稅款流失、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也是個人納稅信用的重要一環。納稅人應積極參與個稅年度匯算,如實申報收入,準確填報扣除,切勿因一時貪念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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