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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12月份將購置一台價值100萬元的生産設備,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條件,如果公司2022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負值,形成了虧損,該項固定資産的加計扣除金額沒有扣完,請問以後年度還能繼續扣除嗎?

發佈時間:2022-12-0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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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加大支援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號)規定,企業適用該項政策當年不足扣除的,可結轉以後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你公司購置生産設備選擇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稅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將自動增加企業虧損,在以後年度結轉彌補。按照規定,你公司作為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度匯算清繳未扣除完而形成的虧損,符合條件的可在以後10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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