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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家庭中的成年子女如何認定免稅住房面積?

發佈時間:2011-02-1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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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該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戶口在該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內的,可併入該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計算免稅住房面積。

  對已併入居民家庭計算過免稅住房面積的成年子女,不得重復計算免稅住房面積。

  上述“無住房”是指,成年子女所屬的家庭在本市範圍內無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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