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伊諾爾集團出口的一批智慧資訊卡屬於進料加工手冊項下的産品,出口後由於品質問題發生退運,這批退運産品讓企業傷透了腦筋。問題一:發生退運時,海關要求企業出具稅務機關的《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但按照稅務機關要求,該證明只允許在一般貿易項下出口産品發生退運時才予以開具。問題二:當企業修復産品並再次出口時,海關報關單對該類退運復出口的産品貿易方式認定為“成品退換復出口”,但該貿易方式卻又不屬於稅務出口退稅的範圍,導致企業修復後出口無法申報退稅。
為此,區局主動對接莘莊海關進料加工監管科到伊諾爾集團深度調研,到府解決企業困難。經雙方協商決定,海關方面明確對於進料加工手冊項下産品發生退運的不再需要企業到稅務機關出具《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稅務方面因《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的取消,不再要求企業先退還出口退稅款,也無須修復後出口時再二次申請退稅,此舉解決了因退運復出口導致企業多次申報而不能退稅的麻煩,真正方便了企業。此舉也讓區內171戶涉及進料加工手冊的企業同時享受到了調研帶來的紅利,極大地為企業的出口活動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