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關於免去趙明富同志職務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4-03-12 16:02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顯示更多屬性】
文號:滬稅任〔2024〕30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發文日期:2024-02-29
索引號:SY00242785X0202400021
主題分類: 人事教育

名稱: 關於免去趙明富同志職務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鋻於趙明富同志已達退休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第九十二條之規定,決定:

  免去趙明富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4年2月29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