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鋻於趙明富同志已達退休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第九十二條之規定,決定:
免去趙明富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4年2月29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鋻於趙明富同志已達退休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第九十二條之規定,決定:
免去趙明富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