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嘉定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一稽查局:
鋻於王建華等同志已達退休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第九十二條之規定,決定:
免去王建華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嘉定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免去張淳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嘉定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免去水啟裕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副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免去張益華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