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黃浦區稅務局、徐匯區稅務局、靜安區稅務局、普陀區稅務局、松江區稅務局、奉賢區稅務局、崇明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第五稅務分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五稽查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徵管和科技發展處、收入規劃核算處、督察內審處: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2025年8月18日決定,任命:
張彤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黃浦區稅務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吳曉璟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黃浦區稅務局副局長;
李純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副局長;
葉洪峰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副局長;
陸倩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總經濟師,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收入規劃核算處副處長職務;
陸士傑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李天池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副局長;
林珊珊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財産和行為稅處處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分局副局長職務;
黃黎明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徵收管理處處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稅收風險管理局局長職務;
馮敏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督察內審處處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財産和行為稅處處長職務;
許峰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分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督察內審處處長職務;
劉善雨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朱建剛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稽查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王玨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長;
倪娜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副局長職務;
沈汕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五稽查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督察內審處副處長職務;
成新華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五稽查局副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崇明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宋雲鵬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稽查局副局長職務;
嵇一鳴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副處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五稽查局副局長職務;
王超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徵管和科技發展處副處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方蕾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徵管和科技發展處處長職務;
免去楊薇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總經濟師職務;
免去楊俊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總經濟師職務;
免去薛梅英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常虹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長職務。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