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自2020年3月16日起,本市試點開通微信繳稅功能。至此,本市已開通雲閃付、支付寶、微信第三方支付繳稅功能。您辦理申報後,可在辦稅服務大廳、二手房交易中心、車購稅大廳等辦稅場所,以及上海市電子稅務局網站使用第三方支付繳納稅款。
特別提醒您注意支付安全。您的待繳稅資訊將通過稅務機關係統自動生成。支付時,無需手工錄入支付金額,收款用途應為繳稅,收款方不應為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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