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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於個人委託扣繳社保費協議有關事項的通告》的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1-09-0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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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告》中的委託扣繳社保費協議涉及哪些人員?

  通告中的委託扣繳社保費協議,主要涉及的是三類人員,第一類是需通過批量扣繳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第二類是現行模式下繳納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第三類是農村戶籍繳納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二、《通告》中協議的辦理渠道都有哪些?

  個人可直接通過授權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隨申辦辦理稅銀協議簽約,也可通過支援該業務的銀行櫃面完成稅銀協議簽約。

  前往銀行簽訂協議的繳費人,需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可由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電子稅務局或上海稅務網站/社會保險費繳費宣傳專欄獲取)、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開戶銀行網點辦理協議簽約。

  三、目前支援協議簽約的銀行都有哪些?

  答:目前共有15家商業銀行支援協議簽約,分別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農商銀行、上海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四、如果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隨申辦簽訂稅銀協議不成功怎麼辦?

  答:個人通過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隨申辦渠道辦理稅銀協議簽約,但稅務系統驗證失敗的,可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其開戶銀行網點辦理稅銀委託扣繳簽約。如驗證成功,則稅銀協議即時生效。

  五、對於《通告》發佈前已經簽訂過委託扣繳協議的人員,需要如何操作?

  已簽訂委託扣繳協議的存量參保人員,協議將通過平移過渡的方式實現銜接。如在平移過程中驗證不通過的,繳費人需于2021年10月15日前重新簽訂委託扣繳協議。

  六、《通告》中對於簽訂委託扣繳社保費協議的銀行賬號有什麼特殊要求?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範要求,為防範支付業務風險,簽訂委託扣繳社保費協議需使用繳費人本人賬號,同時對於此前已用多個銀行賬戶簽訂過扣款協議的繳費人,《通告》發佈後僅可保留一個唯一賬戶,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人,原先通過不同賬戶分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原則上保留養老繳款賬戶作為唯一賬戶。

  七、我如果需要變更銀行卡或戶名,需要如何操作?

  答:個人變更稅銀協議採集內容的,採取先撤銷後新增的方式,建議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開戶銀行網點辦理撤銷稅銀協議,再辦理變更手續後,重新簽訂新的稅銀協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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