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5-07-17 10:33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1.企業有零申報的情況,是否會影響評價為A級納稅人?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規定:“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主體,不能評為A級:

  (一)實際生産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評價年度內增值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應納稅額為0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第三項“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經營主體正常經營(包括季節性生産經營、享受政策性減免稅、存在未抵減完的增值稅留抵稅額、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之外的其他原因。增值稅按季申報視同連續3個月。

  2.每年的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結果什麼時候公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第二十一條規定:“稅務機關原則上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結果,併為經營主體提供納稅繳費信用評價資訊(附件2)的自我查詢服務。”

  3.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的適用範圍包括什麼?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已辦理稅務資訊確認、身份資訊報告,從事生産、經營的企業納稅人繳費人(以下簡稱經營主體)。

  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産、經營的其他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可自願申請納入本辦法管理。”

  其中,從事生産、經營的企業納稅人繳費人(以下簡稱經營主體)自動納入《辦法》管理,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等;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産、經營的其他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可自願申請納入納稅繳費信用管理,其他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包括事業單位、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等。為保持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的連續性,保障社會相關主體運用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結果的可靠性,納稅人繳費人參與評價後,在存續期內自動納入《辦法》管理。

  4.納稅人因稅務機關按照“首違不罰”相關規定不予行政處罰的,會計入納稅繳費信用評價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第十九條規定:“經營主體有下列情形的,不影響其納稅繳費信用評價:

  (一)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經營主體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繳費義務的;

  (二)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費款的;

  (三)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對經營主體不予行政處罰的;

  (四)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的情形。”

  其中第(三)項“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對經營主體不予行政處罰”是指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由稅務機關下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情形,或按照稅務系統“首違不罰”相關規定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