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經營摩托車銷售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到10萬元,請問還能開具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機動車,可以按上述規定享受免稅政策,開具左上角有“機動車”字樣的稅率欄為“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我是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每月銷售額在10萬元左右,但為客戶開具發票時無法確認當月總收入會否超過10萬元,請問我要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應如何開具發票?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您在無法確定當月銷售額是否會超過10萬元的情況下,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應先按照1%徵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申報納稅時,如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進行免稅申報,如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減按1%徵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3.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4.享受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支援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2號)規定,個體工商戶享受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
5.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業,如果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什麼手續?
答: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確填報基礎資訊,包括從業人數、資産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資訊系統將為小型微利企業智慧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