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有關合規開具發票的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6-06-10 09:53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1.企業發生真實業務,開具發票需要滿足哪些合規條件?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發票項目齊全、資訊準確,購買方資訊、商品名稱、數量、金額、稅率、稅額、備註欄等均與實際業務及稅收編碼規範一致,無篡改、錯填、漏填。

  2.發票開具時,品名、稅率開錯,屬於不合規開票嗎?該怎麼處理?

  答:屬於不合規。應及時作廢或紅衝原發票,按真實業務重新開具正確品名、適用稅率的發票,企業不得用錯誤發票稅前扣除、抵扣進項。

  3.個人消費者索取發票時,要求開具的發票資訊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怎麼處理?

  答: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4.發票查詢真偽的途徑有哪些?

  答:一、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含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詢。

  二、數電發票的查詢識別: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自有的稅務數字賬戶、個人所得稅APP, 免費查詢、下載、列印、導出已開具或接受的數電發票;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對數電發票入賬與否打上標識;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或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免費查驗數電發票資訊。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