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稅動力”小課堂~我們將圍繞最新出臺的多項延續優化完善的稅費優惠政策,重點針對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三大主體,以“政策+案例”的方式簡明扼要地講解稅費優惠政策。
第三期小課堂帶您了解——個體工商戶可享受的支援重點群體創業稅費優惠政策。
劃重點:
· 執行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上海市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 重點群體和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公告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 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且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可按本公告規定享受優惠至3年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