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財政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關於取消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政策免稅額度管理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0-03-19 14:13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文號:財關稅〔2019〕52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9-12-17

狀態: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進一步發揮進口稅收政策效用,適應市場經濟規律要求,對《財政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0〕28號)修訂如下:

  (一)刪除通知附件第五條第1項中“,且進口數量在合理範圍內”。

  (二)刪除通知附件第六條中“和涉及的進口稅款”。

  (三)修改通知附件第十條第二段中“免稅額度內”為“範圍內”。

  (四)刪除通知附件附1“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進口物資確認函”中“免稅進口物資額度:”。

  (五)刪除通知附件附2第3條中“,申請免稅進口金額、免稅稅款”。

  (六)刪除通知附件附2表1和表2中“進口數量、進口金額、進口稅額”三列,刪除“注:進口金額貨幣單位:萬美元;進口稅額貨幣單位:萬元”。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19年12月17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