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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關於增加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1-02-2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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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1-02-02

狀態:全文有效

  為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快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進一步方便旅客購物,現就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離島旅客憑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島資訊在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商店(含經批准的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品時,除在機場、火車站、碼頭指定區域提貨外,可選擇郵寄送達方式提貨。選擇郵寄送達方式提貨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購買人應為購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離島免稅商店應確認購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並已實際離島後,一次性寄遞旅客所購免稅品。

  二、島內居民離島前購買免稅品,可選擇返島提取,返島提取免稅品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實際離島行程資訊。離島免稅商店應確認提貨人身份、離島行程資訊符合要求後交付免稅品。

  島內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社保卡的中國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並持有居留證的境外人士。

  海南省相關部門應向海關、稅務提供驗核島內居民資格、旅客離島、購票等相關資訊及聯網環境。

  三、郵寄送達和返島提取提貨方式的具體監管要求由海關總署另行公佈。

  四、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3號)中其他規定繼續執行。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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