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涉稅專業服務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稅務機關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工作,促進提升涉稅專業服務品質,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執法文書式樣》,現予以發佈。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執法文書式樣
國家稅務總局
2025年6月6日
狀態:部分有效
註釋:自2026年6月1日起,附件對應的文書同時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部分稅務執法文書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第10號)。
為貫徹落實《涉稅專業服務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稅務機關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工作,促進提升涉稅專業服務品質,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執法文書式樣》,現予以發佈。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執法文書式樣
國家稅務總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