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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愛沙尼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生效執行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6-09-14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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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0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6-08-31

狀態:全文有效

  《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愛沙尼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于2014年12月9日在塔林正式簽署。中愛雙方已完成議定書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式。議定書于2015年12月18日生效,適用於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取得的所得。

  議定書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8月31日

  相關政策解讀:關於《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愛沙尼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生效執行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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