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務三分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近接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關於減免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無償劃入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請示》(滬城投〔2015〕22號),要求對無償劃轉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股權免征證券交易印花稅。
鋻於上海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的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27547.16萬股股份,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同意(國資産權〔2015〕64號)無償劃轉給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941號)第一條的規定,同意對上述國有股股權無償劃轉行為涉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免征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