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明確無償轉讓股票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0-10-26 16:28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文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0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0-09-29

狀態:全文有效

  現將無償轉讓股票等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無償轉讓股票時,轉出方以該股票的買入價為賣出價,按照“金融商品轉讓”計算繳納增值稅;在轉入方將上述股票再轉讓時,以原轉出方的賣出價為買入價,按照“金融商品轉讓”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選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或5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適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1號)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三、土地所有者依法徵收土地,並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關有形動産、不動産補償費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三十七)項規定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四、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執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9月29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