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收入
第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包括現金、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以及債務的豁免等。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取得收入的非貨幣形式,包括存貨、固定資産、生物資産、無形資産、股權投資、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
「釋義」本條是關於收入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規定。
本條是對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中規定的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兩個術語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貨幣是商品之間等價交換的媒介,貨幣形式是指現金以及將以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形式,非貨幣形式是指貨幣以外的其他形式,也可折算為貨幣而確定其金額。但企業所得稅法沒有明確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分別包括哪些類型?這就是本條需要回答的問題。
明確企業取得收入的各種形式,有助於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各種形式的收入首先計入收入總額。原內資、外資稅法均沒有規定貨幣形式、非貨幣形式的具體內容,而主要強調的是企業的哪些收入應計入收入總額,如內資企業所得稅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生産、經營收入、財産轉讓收入、利息收入、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但沒有規定收入都包括什麼形式的收入,更沒有明確貨幣形式與非貨幣形式有哪些內容,在實際操作中就不明確企業是否也要將各種非貨幣形式的收入計入收入總額。
根據本條規定,企業的以下兩種形式的收入都要計入收入總額中。
一、貨幣形式的收入本條首先明確列舉了收入的貨幣形式的幾種類型,包括:
(一)現金。即企業持有的流通中的貨幣,包括紙幣和鑄幣。
(二)存款。即企業在銀行存放的款項,是企業對銀行的債權,分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兩便存款等。企業的資金通常以存款形式存在,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以及定活兩便存款等。
(三)應收賬款。即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而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在資産負債表上列為企業的流動資産。
(四)應收票據。即企業持有的、尚未到期兌現的商業票據,是企業未來可以變現的債權權益。
(五)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即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根據其他方法確定,並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該債券必須是收益可以確定,同時該企業還要有意圖和能力將其變現的債券。
(六)債務的豁免。即企業債務被債權人豁免,原來列為企業負債的部分相應消除,相當於企業獲得了一筆收入將債務予以抵消,因此可計算為企業的收入。
以上六項除現金外,其他五項都是有具體金額的債權權益,因此都可作為收入的貨幣形式。
二、非貨幣形式的收入本條第二款列舉了非貨幣形式的幾種類型,包括:
(一)存貨。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産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産過程中的在産品,在生産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固定資産。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固定資産是指同時具有兩個特徵的有形資産,一是為生産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三)生物資産。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生物資産,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生物資産分為三類:1.消耗性生物資産,是指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穫為農産品的生物資産,包括生長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2.生産性生物資産,是指為産出農産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産,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産畜和役畜等;3.公益性生物資産,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産,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
(四)無形資産。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無形資産,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産。其可辨認性標準包括:1.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産或負債一起,用於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轉机移或者分離。
(五)股權投資。即企業認購其他企業股份,在短期內無法變現,因此歸類為非貨幣形式的收入。
(六)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企業隨時可能處置這類債券,但債券投資的市場價格卻變化莫測,一時無法確定,因此歸類為非貨幣形式的收入。
(七)勞務。即企業向其他企業提供的服務,勞務可以取得相應的報酬,在一些國家甚至可以折價入股,但其為無形資産,未來的收入難以確定,因此也歸類為非貨幣形式的收入。
(八)有關權益。包括除以上七項之外的其他非貨幣表示的權益。
非貨幣形式的收入,其主要特徵在於能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但其具體金額是難以確定的。如固定資産用於企業的生産經營過程中,並通過折舊或者損耗的方式將其價值轉化到將來生産的産品當中,但企業多少經濟效益是由固定資産的折舊或者損害帶來的,則是難以確定的。
發佈日期:2008年01月29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