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稅務局以第六個“民法典宣傳月”為契機,緊扣“稅收法治護航高品質發展”主題,走進麥德龍中國總部商場,重點圍繞民法典與發票相關的權利義務規定,面向商戶和消費者開展普法宣傳,將民法典宣傳與稅費政策服務深度融合,護航消費維權。
活動現場,稅務幹部在超市入口設立宣傳諮詢臺,向消費者發放民法典知識指南及稅費政策折頁,重點解讀民法典中關於“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發票等單證”相關規定,強調索取發票是法定權利、商家拒開發票屬於違約行為,並結合發票維權案例,幫助消費者明白“購物要發票,維權有保障”,切實提升群眾稅收法治意識和維權意識。
現場不少消費者駐足諮詢,“原來民法典裏還有發票相關的專門規定,平時購物消費因為數額不大也不報銷,經常忽略索要發票,現在清楚了解了發票是維權憑證,也是商家的法定義務。”一位消費者在諮詢後表示,“今天學到了,以後買東西得主動要發票,是給自己留個保障!”
此外,稅務幹部面向商戶重點宣講開具發票屬於合同履行中的法定義務,以及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可能面臨的民事和行政法律責任,“靶向式”普法幫助商家厘清了發票相關的法律責任,引導商戶依法開票、誠信經營。
普陀區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以民法典為指引,深耕普法宣傳,用法治力量維護消費者權益、優化營商環境,護航區域經濟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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