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收入劃分格局 體現積極穩妥原則
——訪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
即將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施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規定,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在改徵增值稅後仍歸屬試點地區。這種政策設計的出發點和目的是什麼?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我國在推進稅制改革過程中,一直秉承積極穩妥的原則,“積極”是指各方要努力推動稅制改革向前邁進,而“穩妥”則是指改革不要對地方財政正常運作造成影響,此次在上海推出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仍舊充分體現出了積極穩妥的改革特徵。
“之所以要積極穩妥地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其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白景明表示。第一,此次納入改革試點範圍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都是我國營業稅收入增長潛勢較大的行業。按照現行財政體制收入劃分規則,這些行業繳納的營業稅屬於地方財政收入。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不能影響地方財政收入正常增長。如果調整收入劃分比例,或是按照75%和25%的比例分成,那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的收入波動風險就會影響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運作。
第二,目前,我國在發展經濟的同時面臨産業結構轉型和升級換代的現實問題。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初衷是統一課稅方式,使抵扣鏈條完整,從而促進原徵收營業稅行業的發展。把改徵增值稅的營業稅收入歸地方,會打消地方扶持第三産業發展的顧慮。
第三,當前我國從中央到地方,收支矛盾都呈現尖銳化態勢,表面看每年全國財政收入都在以較大幅度增長,但實際上相比支出壓力而言,增幅並不大。特別是地方政府的支出壓力異常強勁。因為在教育、醫療衛生、保障房建設、三農、城鄉社區事務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方面,地方政府投入佔“大頭”。以教育為例,目前中央財政的投入佔比為30%多,義務教育領域,投入的主力還是來自地方政府。此外,社保和保障房建設等的情況也與此十分相似。在這種支出壓力之下,必須要確保地方政府正常的收入不減少。反過來,中央財政支出壓力也很大,目前中央財政支出按預算説有近15%靠發債,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增長壓力強勁,新的支出增長點如保障房建設、節能環保、社會保障和就業補助等資金需求快速增長。因此,在事權劃分尚未進行調整之前,不能對目前的收入劃分格局進行大的調整。
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我國將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逐步推廣到全國範圍,那麼這項改革全面推開後,將會對我國現行的財政收入分配體制帶來哪些影響?對此,白景明指出,之所以選擇上海進行改革試點,是因為上海的第三産業比重較高,與全國平均40%的比例相比,上海的第三産業佔比達到60%以上,同時,上海製造業門類較為齊全,集團公司較多,在上海開展試點既可看出營業稅領域的問題,也可總結改革的連鎖反應,更具典型性。但如果今後將這項改革由上海推向全國及所有行業,將有兩大問題不容回避。
問題一,我國營業稅的分佈具有區域高度不均衡特點。儘管改革的原則是納稅人總體稅負保持不變或略有下降,但也可能出現某個行業的稅負下降,而這個行業又集中在某個地區的現象,這對企業來説無疑是利好,但對於地方財政來説,則可能造成減收。如果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今後在全國全行業推開,難免會出現這種問題。這會加大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壓力。
問題二,假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在全國推開,原本增值稅收入較高的地區,也可能會出現財政減收。因為過去無法取得進項稅抵扣的項目,改革後可以抵扣進項稅了,實際上是會降低與徵收營業稅行業交易額大的行業的稅負,進而影響當地財政收入增長。以資源富集省份的資源類企業為例,過去這些企業在運輸方面就無法抵扣進項稅額,而在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後,則可以從運輸企業取得相應的增值稅發票並抵扣。實際上,原來徵收增值稅的部分行業將從這次改革中受益更多。但地方收入會受影響。進一步説,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如果全面推開,那麼,現行徵收增值稅的部分行業全面減負,受影響最大的是中央財政收入。目前中央收入增長率已低於地方收入增長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會加劇這種情況,如何看待這一問題,確實值得研究。
白景明還説,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由國稅局徵管,並不意味著削弱地稅局的地位,完全是出於單一稅種徵管統一性的考慮。必須肯定,地稅局是“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體現,是地方稅收徵管規範化、法治化、科學化的客觀要求,地稅局的作用絕不能用徵收成本大小來衡量。
(摘自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