縝密籌劃 充分準備 積極推進擴大“營改增”試點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就擴大“營改增”試點答記者問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同時明確了下一步“營改增”試點的路線圖和時間表。4月16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接受了包括中國稅務報在內的多家媒體的聯合採訪,就各界所關心的“營改增”試點方面的多個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為什麼説實行“營改增”是推進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
樓繼偉:我國的稅制以間接稅為主,增值稅是重要的稅種之一,通過1994年的稅制改革,增值稅已變成收入規模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的優點之一是僅對某個行業的增加值徵稅。但是當時的稅制改革留了一個“尾巴”,也就是營業稅。它和過去産品稅的特點差不多,存在重復徵稅的問題。但是當時我國的服務業規模並不大,為了解決主要的矛盾和問題,所以保留了存在重復徵稅問題的營業稅制度。
我們這次實施“營改增”改革其實是對增值稅制度的逐步完善,也可以説增值稅制度改革已進入收尾階段。此前,已經推出了增值稅轉型改革,將生産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此次實施“營改增”,就是使增值稅覆蓋原來徵收營業稅的環節。“營改增”試點開始之後,目前還剩下部分行業沒有徵收增值稅,今後將逐步擴大試點範圍,使增值稅覆蓋生産和服務的全部環節,最終解決重復徵稅問題,讓重復徵稅將成為歷史。正因如此,“營改增”是我國財稅改革的重要一步。
我們看到,“營改增”已顯現出多項效果:首先,在解決重復徵稅問題後,“營改增”可以促進企業以不同的方式選擇自身的經營模式,促使企業將自身內部經營效益不高的一些部門剝離出去。其次,“營改增”還會産生降稅的效果,這種效果不僅體現在原徵收營業稅的行業範圍中,還體現在原徵收增值稅的行業中。因為工業企業也要採購服務,實施“營改增”後,工業企業採購的服務可以實現抵扣,這就體現出適當的降稅,這是非常好的效果。
隨著“營改增”試點的不斷深入,將涉及財政體制改革如何開展的問題。目前,“營改增”試點地區的新增增值稅收入仍然劃歸地方所有,但這僅僅是試點時期的臨時政策。“營改增”改革全部完成後,勢必引發對財政體制改革的要求。下一步,財政體制如何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係如何協調,將成為擺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面前的一個大課題。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一年多以來“營改增”試點的基本情況及成效。
王軍:我想從四個方面來介紹這個問題:
第一,是試點的總體運作情況,可以概括為三句話:運作平穩、好于預期、漸行漸好。
第二,是試點企業的戶數和基本結構情況。截至去年12月底,“營改增”試點9個省、直轄市中,參與試點的企業一共有102萬戶。到今年2月底,又增加了將近10萬戶,達到了112萬戶。我算了一下賬,平均每個試點省和直轄市每個月大約增加5%的試點企業。這説明,一是隨著各部門對“營改增”政策的解讀,企業的遵從度提高了;二是説明這項改革非常有吸引力,使得更多的納稅人參與到這項改革當中來。在試點企業中,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戶數的比例大體為20:80,交通運輸業企業和現代服務業企業的比例大體為15:85。
第三,是試點企業的稅負變化情況。首先,有95%的試點企業的稅負是減輕或沒有産生變化,有5%左右的試點企業的稅負有所增加。其次,所有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眾多的個體戶都獲得減稅,減稅的幅度達到40%。再次,交通運輸業中的部分一般納稅人企業和部分其他行業的企業,其稅負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是隨著試點工作的推進,稅負增加情況呈現逐步下降乃至逐月下降的態勢。以上海市交通運輸業企業的稅負變化情況為例,試點第一個月,交通運輸業企業增負0.8億元,而到去年12月,交通運輸業企業就變成總體減負0.8億元,到今年2月份,交通運輸業企業總體減負2億元(詳見圖表1)。北京市的情況也是這樣的(詳見圖表2)。
如何看待5%的試點企業稅負增加問題?任何一項公共政策,它的制定和實施都會造成原有利益關係的調整和變化。一項公共政策不可能只産生正效應,而沒有負效應,關鍵是怎樣集聚正能量,減少負能量,而這個目標我們達到了。為什麼説我們達到這個目標了呢?我還是想用上海做例子。上海的一般納稅人佔比達35%,明顯高於其他試點地區和全國平均水準。由於所有的小微企業都減負了,所以剛開始試點的時候上海的稅負增加面就會更大一些。試點的第一個月,上海有11.5%的一般納稅人增負,此後這個比例每個月都在下降。到去年12月,降為10%;到今年2月底,就變為9.2%。這是一種非常好的趨勢。從另一個角度看,一般納稅人的增負面會隨著試點時間的延長和範圍的擴大以及試點行業的增加繼續下降。根據統計,在上海9.2%的一般納稅人增負面中,每個月增負1元~2000元的,佔所有增負一般納稅人的60%以上。如果“營改增”在郵電通信業和鐵路運輸業推開,再推廣到其餘22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再加上企業自身投資週期的到來,這些每個月增加1元~2000元稅負的企業,形勢就會發生逆轉,可能是不增負,而是減負。更何況,我們還有政策兜底。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各省財政都對稅負增加較多的企業給予臨時性的扶持政策。截至2月底,北京市已經有206戶企業申請享受臨時政策扶持,有160戶企業通過了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的核定。北京市財政擬撥付1700萬元資金解決這些企業的增負問題。
儘管增負對部分企業本身來説可能會帶來陣痛,但是從戰略高度和長遠角度來看,如果“營改增”對企業發展有利,那麼企業是會接受它、認可它的。我再舉一組江蘇的數據。據江蘇省統計,試點“營改增”的一般納稅人僅佔所有一般納稅人戶數的5.47%,但試點一般納稅人增加的進項抵扣稅額佔所有一般納稅人抵扣額的21%。這就説明企業的投資意願增強了,借“營改增”的機會增加了投資,企業發展速度加快,規模不斷壯大,為企業增強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打下了很好的基礎。“營改增”能夠為企業奠定更好的發展基礎,這也是這項改革之所以受到企業界、各部門、理論界和國內外普遍贊同和認可的“秘籍”之一。“營改增”效果的實現,是因為我們較好地貫徹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較好地貫徹了李克強總理始終強調的原則,那就是“讓利益相關方最大限度地共用改革成果”。正因如此,我們對下一步“營改增”擴圍的順利實施和取得成效是有信心的。
第四,是“營改增”試點的成效。剛才樓部長已介紹得很全面了,我再補充幾點:一,作為最基本的一點,它解決了現行稅制存在的重復徵稅問題,完善了現行稅制。二,作為最關鍵的一點,它推進了經濟結構調整,“營改增”帶來了服務業的發展和製造業的升級,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水準也隨之提高,這對經濟結構的調整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統計數據表明,2012年上海市地區生産總值增長7.5%,其中,第二産業增長3.1%,第三産業增長10.6%,第三産業增加值佔全市生産總值的比重提高了2個百分點,上海市第三産業的佔比第一次超過了60%。此外,上海市去年認定的跨國公司總部達到40余家,服務業實際利用外資逆勢上揚,超過20%,這些數據都很好地説明瞭“營改增”促進結構調整的情況。三,作為最重要的一點,它有助於推動經濟增長。據專家測算,上海市由“營改增”因素拉動經濟增長0.6個百分點。四,作為最有意義的一點,它有助於推動就業,還有助於穩定物價。據測算,上海去年因“營改增”增加就業14萬人。五,作為最有溢出效應的一點,它有助於提高我國的國際形象和地位。在世界經濟風雲變幻的情況下,通過實施“營改增”改革,給國內外都傳遞了“堅定改革、擴大消費”的積極信號。總之,“營改增”意義巨大且深遠,它讓人們明白了一個道理,即“改革是最大的紅利,制度創新是紅利的源泉”。
記者:去年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是採取地區逐步推進的方式,今年為什麼一次擴大到全國範圍?
樓繼偉:從增值稅的稅制特點來看,最好一次性在全國所有行業推開,這樣抵扣鏈條最完整,稅率設計也比較簡單,但是一次性推開的風險比較大。因此採取了先在9個省、直轄市的“1+6”行業試點、再逐步推進的改革方式,讓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能夠暴露出來,在解決了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之後,再將改革逐步推開。
改革暴露出的問題有:第一,一些試點企業抵扣不足;第二,一些地區的商品和服務是在全國、全世界流通的,僅在部分地區試點“營改增”,在未試點地區無法獲得抵扣。這些問題出現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試點的地區和行業太少,“營改增”進一步擴圍之後,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當初,我們為了解決主要矛盾和穩妥起見,採取了試點的方式,目前來看這一步是成功的,接下來就應該按照增值稅本身的規律儘快地推向全國。
我認為,下個階段“營改增”試點的行業範圍的擴大將會是全國性的,而不是再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因為諸如鐵路運輸業等行業的“營改增”是無法按照地區開展試點的,從目前尚未開展“營改增”的行業的特點來看,也不接受再按地區來開展試點。
記者:請問這次“營改增”試點擴大到全國,同去年改革試點相比,有什麼新特點?
王軍:我認為有四個方面的特點:第一,去年的改革是地區試點,而今年的改革是行業推開,這是改革路徑的優化。
第二,去年是“雁陣排列”,上海、北京打頭陣,其他試點省市逐步跟上,而今年是“一字推進”,這是改革方法的轉變。
第三,是由去年的“1+6”行業改革推進,變為今年的“1+6”升級版的改革推進。新一屆政府正在積極推進中國經濟的升級版,在這個時候決定推進“營改增”的“1+6”的升級版,其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第四,從“探索試點”向“力推穩進”,這是改革力度的加強。其中,“力推”主要體現在,一是自8月1日起,在剩下的22個省、自治區把“1+6”行業“營改增”全面推開。二是在全國推開“1+6”行業“營改增”的同時,將廣播影視的製作、放映和發行也納入“營改增”範圍,這體現了對文化産業發展的支援。三是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這肯定是在8月1日之後,將會對解決企業小額增負問題産生非常積極的影響。
“穩妥”主要體現在,一是新一輪改革是建立在良好的試點成效和具備擴大試點條件的基礎之上的,沒有這個基礎,不可能一次性大範圍推開。二是尚未試點的22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主要是中西部地區,還有一些邊疆、山區地區,選擇在8月1日擴大試點,就是要給這些地區留有充足的準備時間,這是非常必要的。此外,這也考慮到了今年的財政收入和地方的預算安排,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預算安排情況。三是將鐵路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營改增”放在8月1日後推出,就是為了留有充分的研究論證時間,目前,稅務部門正在配合財政部並會同有關部門,對這個改革方案進行詳細的論證。
總之,當前國內、國外都存在很多不穩定和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國務院果斷決策將“營改增”的“1+6”的升級版進一步推開,既展示了新一屆政府堅定改革、推進改革的巨大魄力,也體現了決策層“底線思維”的巨大魅力。
記者:為什麼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把鐵路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納入“營改增”範圍,這兩大行業實行“營改增”對推動整體增值稅制度改革有什麼好處?具體什麼時間能夠開展這兩個行業改革?
樓繼偉:鐵路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都有一個相同的特點,那就是分支機構多、系統複雜,且機構覆蓋全國,這種行業不適合在部分地區搞“營改增”試點。在這次將“1+6”行業的“營改增”擴大到全國範圍之後,再解決一些複雜的、特殊的問題,推進這種大系統行業“營改增”的時機也就到來了。
之所以將鐵路運輸業納入“營改增”的範圍,是因為鐵路也是非常重要的運輸方式,尤其是製造業十分依賴於鐵路運輸,在其他運輸方式已被納入“營改增”,都能進入增值稅抵扣鏈條之後,鐵路運輸如果還沒能進入,是很不公平的。稅制改革對不同的交通運輸方式應同等對待。同樣,其他部門對郵電通信業的依賴程度也很高,應儘快將這兩個行業及時納入“營改增”的範圍。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將儘快完成鐵路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的“營改增”方案設計工作,希望能夠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推出。
記者:上海等9省市已經有100多萬戶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這次國務院決定推向全國,將涉及更多地區和更多納稅人,稅務部門如何才能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呢?
王軍:擴大“營改增”試點,對於各級國稅和地稅部門來説,都是一項嚴峻的挑戰,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務院的決策,我們有三點認識:
第一,把它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對待,提高稅務部門推進這項改革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從國家稅務總局做起,從我做起。各級稅務部門要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和財政部門一起,和其他部門一道,把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第二,把它作為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來對待,增強操作的精細化。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制定了初步的準備方案,以8月1日為節點,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後三個階段,共有35項任務。我們要層層分解任務,強化措施,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做細、做週密、做完備(詳見一版圖表3-1、3-2、3-3)。
第三,各級稅務部門要把它作為一項社會工程來加以對待。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和納稅服務品質,要最大限度地減少“營改增”給納稅人帶來的不必要的負擔。要盡最大努力和財政部門一道,及時解答納稅人提出的問題,對於一時解答不了的問題,要逐級地向上反映,最大限度地做到讓試點企業滿意,讓相關人員滿意。
為了做到以上這三點,我們還打算採取三項措施:一是開展對口支援。我們準備請已經開展“營改增”試點的9個省市的國稅和地稅部門,對口支援22個在8月1日推開“營改增”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國稅和地稅部門。二是加大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的力度。由於“營改增”改革採取分地區試點方式,這就可能存在低徵高扣的風險。我們在今年下半年將會同公安部和財政部一起,開展一次打擊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騙取服務業出口退稅的專項活動,從而確保“營改增”的順利推進。三是加強宣傳,進一步增強“營改增”宣傳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及時性和準確性。
記者:“營改增”試點過程中,有的企業反映稅負有所增加,請問您怎麼看待這一問題?
樓繼偉:通過四個途徑可以逐步解決“營改增”試點企業出現的稅負增加問題:一是逐步擴大試點的行業和地區範圍,過去抵扣不足的問題就會逐步得到解決。二是“營改增”試點可以促進企業經營方式的轉變,由過去的粗放式經營,轉變為現代化的精細管理模式,這也會減輕企業的負擔。三是隨著“營改增”範圍的擴大,出口退稅制度也將更為完整,不僅是工業企業享受的出口退稅力度會加大,原來不徵收增值稅的服務行業將也能享受到出口退稅。四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特別是設備的不斷更新,企業的抵扣稅額也會進一步增加。因此,從長期看,企業稅負增加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從長遠看,全國範圍的“營改增”帶來的減稅效果是非常明顯的。自今年8月1日起,“1+6”行業試點擴至全國,預計全年減收規模為1200多億元,全部推開“營改增”後,全年預計可減稅約兩三千億元。
記者:據了解,增值稅在國際上的發展趨勢是實行單一稅率,我國增值稅原來已經有17%和13%兩檔稅率,為什麼“營改增”又增加了11%和6%兩檔稅率?今後要不要考慮簡並?
王軍:我們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我們正在配合財政部研究這個問題。
記者: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隨著“營改增”試點範圍擴大,要研究完善財政體制,理順中央與地方分配關係,請問財政部在這方面有什麼具體考慮?
樓繼偉:這是一個大題目,實施“營改增”就是要實現增值稅的全地區、全行業覆蓋,在統一的市場下,使流通的商品和服務進行完全的抵扣,但如果對增值稅收入不實行統一的分成比例,就會對市場産生不必要的干擾。因此,目前針對試點時期的增值稅分成辦法僅僅是臨時性舉措。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構建地方稅體系,“營改增”全部推開後,失去營業稅支撐的地方稅稅收在全國稅收中的佔比將大幅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構建地方稅體系?中央稅是什麼?地方稅又是什麼?沒有營業稅後的地方主體稅種是什麼?這些問題都必須加以解決。
同時,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責任也需要重新劃分和調整,這不僅僅是財政問題、稅收問題和多級政府間財政關係問題,實際上是一個治理國家的問題,這項工作非常複雜。
目前,我們正在研究並加以推進的工作有:一是堅決、穩妥、較快地在全國範圍推進“營改增”,將增值稅全部覆蓋原來徵收營業稅的行業,使增值稅的優點能夠充分得以發揮;二是認真研究如何構建地方稅體系;三是大力壓縮、合併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只有完成了上述三個方面的工作,再設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責任,才能研究改革和完善“營改增”之後的財政體制問題。
記者:我們在採訪中了解到,一些個體工商戶對納入“營改增”試點心存疑慮,擔心原來地稅局核定的納稅定額,轉到國稅局徵管後會被調高,請問會出現這種情況嗎?
王軍: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談三個概念:第一,從“營改增”開始試點到今年2月,全國試點企業共減負550億元以上;第二,在“營改增”過程中,所有的小微企業基本都是減負的;第三,小微企業中大部分是個體戶。
請廣大的個體定額納稅人放心,在稅收徵管由地稅部門向國稅部門轉換過程中,核定徵收的定額一律不調整,而且在今年內如果經營規模沒有明顯擴大的話,其納稅定額一律不調整。
來源: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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