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作者:中國稅務報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創新稅收服務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推出3項15條創新稅收服務和管理的措施,持續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提高稅務登記、發票領用和申報納稅等業務辦理的效率,讓納稅人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辦稅服務,讓市場主體活力得到充分釋放,同時加強後續管理服務,降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涉稅風險。
今年2月18日,國務院公佈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使“一元錢辦公司”成為現實;6月4日,國務院決定清理和壓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逐步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降低市場主體準入“門檻”。
據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激發了人們的創業積極性,新辦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出現“井噴式”增長。由於工商登記是稅務登記的法定前置條件,稅務登記又是稅收徵管的基礎,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給稅務管理帶來一系列新的挑戰和考驗。
該負責人介紹説,各地稅務機關調查發現,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後納稅人戶數明顯增加,也出現了稅務登記戶數與工商登記戶數嚴重不符、稅務登記資訊失真等諸多問題,套開發票、納稅申報不正常等現象給正常稅收徵管秩序帶來了新的挑戰,“一址多照”等問題,增加了稅收管理風險。
以深圳市為例,工商登記改革幾個月來,剔除稅務登記滯後於工商登記的因素,每月約有1萬戶商事主體未辦理稅務登記,新增稅務登記戶中約有10%~15%借用或盜用他人身份證。寶安區國稅局對292戶新增納稅人核查發現,其中256戶企業存在註冊地址不實等問題。企業註冊地、實際經營地和核算地不一致,增值稅專用發票用量和開票金額非常大,主管稅務機關卻難以經常實地核查,一般納稅人認定等管理難度和風險驟升。
該負責人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出臺創新稅收服務管理若干意見,就是為了落實國務院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政府監管方式的重大決策,順應工商登記改革給稅收徵管帶來的新挑戰,通過推進稅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切實解決改革發展中遇到的矛盾問題,讓市場主體享受更多改革紅利。
——創新服務,推進稅務登記便利化。稅務登記證是納稅人的稅務身份證,是辦理稅務事項的基礎。為了方便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國稅、地稅機關加強協作,全面推行涉稅事項同城通辦,創造條件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共用戶籍、申報、發票和收入等資訊,簡化前臺手續,即來即辦;積極探索建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等多證同步審批聯辦機制,力爭一表登記,三證合一,統一發放。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實現網上申請、網上審核和網上發證,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辦證。有條件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主動獲取市場主體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資訊內容錄入稅務登記表,直接賦予市場主體納稅人識別號,主動推送給納稅人簽字確認即可,減少納稅人辦證時間。
——創新管理,促進後續管理精細化。健全完善服務制度措施,積極主動做好納稅輔導、諮詢、培訓和宣傳;及時掌握納稅人動態情況,優化對發票領用、納稅申報等後續環節管理,促進稅法遵從;規範發票申領程式,編印領用指南,推行免填單、預填單和勾選等方式,科學核定應納稅種、適用的發票票種、版別及數量,申領普通發票實行辦稅服務廳即時辦結,一般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的不再事前實地查驗,推進發票資訊化管理,建立風險監控平臺,完善評估模型,細化指標體系,實時比對分析開票資訊;推行辦稅服務廳、郵寄或網上申報等多種申報方式,提供納稅申報辦理指引,暢通申報渠道,加強申報輔導;簡並徵期,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長期不經營的企業可以合併徵期、調整申報期限。
——創新制度,推動風險管理常態化。為了防止少數不法分子利用工商登記改革的空子虛假登記騙取發票、“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偷逃騙稅,減少稅收流失,稅務機關按照“寬進嚴管”原則,堅持優化服務與優化管理兩手並舉,建章立制強化稅收風險管理,針對發票違法行為抬頭的情況,適當放寬納稅信用好、稅收風險低的納稅人用票量,適當控制新開業戶初次申領普通發票數量,新開業的一般納稅人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基本月供應量的需提供證明材料,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第一次申請發票增量可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到場,探索發票申領經辦人拍照存檔制度,對新增納稅人已領發票未及時申報等情況,採取停票、開展實地核查等措施;完善評估模型,細化指標體系,開展納稅申報資訊比對、風險排序和風險應對,將“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納稅人列入重點關注對象,防範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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