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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報:上海稅務:公職律師顯身手

發佈時間:2017-03-27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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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行政庭開庭審理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狀告浦東新區國稅局、地稅局的行政訴訟案。經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代表浦東新區國稅局、地稅局出庭應訴的是該局公職律師周洲。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指派另外2名公職律師全程指導,整個庭審過程周洲從容應對,體現出較高的法律素養。

  “以前遇到行政訴訟,第一反應就是尋求法律顧問單位的幫助。現在,我們處裏配置了2名公職律師,出庭應訴不再完全依賴外腦。本次庭審從庭前準備到出庭應訴都是在公職律師主導下開展。”上海市浦東新區國稅局、地稅局政策法規處處長王安良告訴記者。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2016年上海稅務機關開始建立公職律師制度,結合上海國稅局、地稅局合署辦公的特點,提出國地稅統一認定管理,構建國地稅合一的制度安排,最終選拔出該市首批27位稅務公職律師。

  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余文華告訴記者,該局按照“真選、真用、真管”的原則,不斷推進公職律師制度建設。“真選”即選拔有志合用的人才;“真用”即為公職律師搭建成長平臺,全面發揮出參謀助手的作用;“真管”即制度化管理手段,嚴要求做好公職律師隊伍建設。現在,公職律師參與復議訴訟的比例有了大幅增長,在規範性文件清理、重大案件審理和其他重大法制審核工作中,公職律師也逐漸發揮出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的作用。

  吳龍是首批公職律師,曾在徐匯區國稅局、地稅局人事部門工作,通過競聘上崗後,該局按照公職律師管理辦法的要求將他安排到法制崗位上。前不久,吳龍出庭應訴了針對該局的二手房交易涉稅糾紛行政訴訟。“我通過司法考試已經8年,現在終於有了用武之地。雖然出庭之前從案卷整理、證據目錄整理到模擬答辯等做了不少準備工作,但第一次坐在被告席上還是有點緊張,也很興奮。”吳龍説。

  目前,上海市稅務機關在公職律師管理上突破市區兩級層級限制,統一歸口管理,建立了公職律師微信交流平臺和定期例會制度,加強公職律師間橫向交流。針對近期反覆出現、性質上類同和涉及多個分局的涉稅舉報案件,借助交流平臺跨區域統一應對,在定紛止爭上效果顯現;組織公職律師集思廣益編撰的復議應訴案例集,有深度分析、有啟示建議,得到了基層執法人員的廣泛好評。

  余文華説,2017年,上海市稅務機關將著力打造一支各方面素質過硬的公職律師隊伍,合理安排公職律師的工作崗位;加強對稅務公職律師的考核管理,把法律專業素質高、稅收業務能力強的人員推到稅收法制一線崗位;形成重大事項決策方面徵求公職律師法律意見的制度,增強決策者、執行者的法律意識。

  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局長過劍飛表示,作為國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排頭兵,上海要在稅務公職律師使用上走在全國前列,切實發揮公職律師在現代稅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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