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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報:海關試點特殊監管區域一般納稅人政策 出口加工區企業享同等待遇眼看要虧本的生意又盤活了

發佈時間:2018-04-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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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位於閔行出口加工區的光伏企業上海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給它在國內的客戶開具了首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這薄薄一張紙,對絕大多數國內企業而言不過是普通的銷售憑證,但對於晶澳太陽能來説,它可是一張“起死回生”的良方。

  出口加工區屬海關特別監管區域,俗稱“境內關外”。區內企業往往採取兩頭在外的模式進行經營,即把原料採購、産品銷售環節都放在國外,區內僅進行單純的生産加工。從企業權益角度看,就如同是海外的企業,在進出口貿易過程中享受各類關稅減免等優惠待遇。不過,隨著行業形勢變化,如今光伏設備和原料的國産化率均接近100%,國內消費市場也不斷崛起,傳統的兩頭在外的模式已經沒法滿足企業的經營需要。

  這時,晶澳太陽能卻遇到了諸多麻煩。由於企業處於出口加工區內,不能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與國內企業做生意時,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加上無法享受出口退稅政策、新能源補貼等,去年一年,晶澳太陽能因此增加了3000多萬元的經營成本,每賣出一塊光伏電板,不僅不賺錢,甚至還可能虧損。

  今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關於擴大賦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的公告》,將閔行出口加工區列入到第二批試點名錄。奉賢區稅務局第一時間聯合閔行出口加工區管委會、奉賢海關等多部門到府服務,加速政策“變現”。奉賢區稅務局局長呂世春告訴記者,相關部門多次前往市內外政策首批試點加工區及企業調研取經,在一個月內就為晶澳太陽能完成了賬冊轉換、財務清理、庫存盤點等各項準備工作,較傳統的操作流程縮短了一半以上時間,創造了服務新速度。

  如今,晶澳太陽能正式開啟了新經營模式——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企業在保留原有國外資源市場優勢的基礎上,其在國內進行採購、分銷時也不再受出口加工區企業身份的限制,和所有國內企業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相比傳統模式,就如同又多了“兩隻腳”,可以自由統籌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不僅降低了原有成本、打開了新的銷售渠道,應對國際市場變動的能力也大大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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