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公司制創投企業于2018年5月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假設其他條件均符合文件規定。該企業是否可以享受投資抵扣稅收優惠?
某公司制創投企業于2018年5月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假設其他條件均符合文件規定。初創科技型企業2018年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成本費用1000萬元,2018年研發費用佔比10%,低於20%;2019年發生研發費用500萬元,成本費用1000萬元,2019年研發費用佔比50%,高於20%。該企業是否可以享受投資抵扣稅收優惠?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3號明確的口徑,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初創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平均佔比為30%((100+500)/(1000+1000)),該公司制創投企業可以享受稅收試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