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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自行納稅申報時申請退還個人所得稅稅款的,應如何辦理?

發佈時間:2012-1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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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自行納稅申報時申請退還個人所得稅稅款的,應將已填妥的《納稅申報表》(一式二聯)、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和完稅憑證,一併交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受理人員。主管稅務機關應按規定審核無誤後,方可辦理退還個人所得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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