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可通過上海稅務網站免費下載《納稅申報表》(一式二聯);也可到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和指定的郵政支局或郵政所免費領取《納稅申報表》(12月20日後開始領取)。
為便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外籍個人填寫《納稅申報表》,國稅總局于2008年3月印發了《納稅申報表》(中、英文對照版)。自2009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使用《納稅申報表》(中、英文對照版)進行申報。
為方便納稅人填寫《納稅申報表》,本市以無碳複寫形式印製國稅總局修訂後的《納稅申報表》。主管稅務機關在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表》(一式二聯)上加蓋申報受理印章。其中,第一聯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歸檔,第二聯由納稅人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