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是否可委託他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相關事項?

發佈時間:2012-12-21 16:56
字號: [ ] [ ] [ ]
列印本頁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可委託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仲介機構或者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的扣繳單位,代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的相關事項。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