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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如何填寫專用信封?

發佈時間:2012-12-2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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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採用郵寄申報方式的,其購領的專用信封有兩個。一個購買的專用信封用於向主管稅務機關郵寄申報,通常納稅人可按《稅收完稅證明》和《稅收繳款書》上註明的主管稅務機關,填寫其受理郵寄申報的辦稅服務廳名稱、地址和郵編;另一個領取的專用信封用於主管稅務機關回復信件,納稅人應在回郵信封封面上準確、完整、清晰地填寫本人有效的聯繫地址、姓名和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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