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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自然人購買國債等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執行口徑

發佈時間:2026-03-0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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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描述:自然人購買2025年8月8日起(含當日)新發行(不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後續發行的部分)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如何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答覆口徑:《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以下簡稱19號公告)規定,截至202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經商財政部,自然人購買新發行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照19號公告的規定適用相關增值稅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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