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簡並票種、統一式樣、建立平臺、網路開具”的工作思路,積極推廣、擴大機打發票使用範圍,限制和壓縮手工票使用範圍,條件成熟時取消手工票。同時,指導納稅人逐筆開具發票,建立本市普通發票開具和資訊採集、查詢平臺,優化納稅服務,全面提升普通發票管理的規範化和資訊化水準,逐步實現稅務機關從“以票控稅”向“資訊管稅”的轉變,強化稅源監控職能,進一步提高本市普通發票管理水準。
(二)新版發票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啟用,發票換版過渡期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此期間新舊版發票同時使用(包括冠名發票),從2012年7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發票,舊版發票停止使用。
(三)簡並後,本市國稅統一發票由43種減為22種。本市地稅統一發票由89種減為28種。
(四)新版普通發票防偽措施
1、新版卷式發票(單聯和二聯)和定額發票,採用以下防偽措施:
(1)複合纖維紙具有彩色可視、無色熒光纖維防偽技術。
(2)複合纖維紙具有隱形浮水印防偽技術(沾水後顯現圖案)。
(3)複合纖維紙具有雙色防偽技術。
2、除卷式發票和定額發票以外的新版普通發票,採用幹式複寫紙印製,幹式複寫紙具有背涂顏色一次性轉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