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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發票中沒有收據,今後企業如收到海關保證金退還,各種財政補貼應當開具什麼?

發佈時間:2012-03-3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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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由於《上海市企業單位統一收據》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大大超越了原文件的使用範圍,不僅開具經營性收入,而且還開具財政收費的內容,造成發票和票據混用現象十分嚴重,因此決定取消《上海市企業單位統一收據》,併入通用機打發票。凡屬於經營性收入,應使用稅務發票;除此以外的,應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適應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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