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臺階段性減徵企業職工醫保費政策後,得到廣泛關注。一些企業就減徵具體操作提出了關心的問題,本市醫保部門對此解答如下:
1、如何具體實施醫保費減半徵收?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的要求,我們按國家規定的最長減徵時限,對本市企業實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單位繳納部分減半徵收,即現行費率為10.5%,2—6月企業按減半後5.25%費率繳費。
2、此次醫保費減半徵收的範圍是什麼?
醫保費減半徵收的對象範圍與人社部門減免養老、失業、工傷社保費的範圍保持一致,包括各類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
3、醫保費減半徵收需要企業向醫保部門申請嗎?
不需要。為確保政策順利落地,我們會和社保部門通力合作,積極優化經辦流程,醫保費減半徵收和養老、失業、工傷社保費的減免征收會一併操作,不會增加企業辦事負擔。
4、前期,“滬28條”已出臺階段性降低本市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0.5個百分點政策,那麼,此次醫保費減半徵收政策到期後,這項政策還會繼續嗎?
2020年2—6月,對本市企業先實行減負力度更大的減半徵收政策,單位繳費部分按減半後5.25%的費率繳費。7—12月,繼續執行本市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0.5個百分點,即按10%費率繳費。
5、醫保費減半徵收後,參保人員醫保待遇會受影響嗎?
本市職工醫保制度運作多年,總體基金收支情況良好。即使推出了上述減徵舉措,經過我們認真測算評估,可以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運作,確保參保人員醫保待遇不受影響。此外,我們也會和相關部門積極同步做好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保障工作,減輕困難群眾就醫就診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