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調研過程中,有部分調研對象反映:法院受理企業破産申請後,因缺少明確規定,稅務部門對稅收債權申報及後續的核銷流程不夠明確,從而導致稅務部門在收到破産管理人債權申報通知後,在如何與司法機關對接上出現了問題。
針對企業破産欠稅、債權及核銷等流程規定上的空白,區局借助大調研的契機,主動出擊開展破産清算相關事項流程梳理、制度明確工作,擬定了《破産企業欠稅債權及核銷管理辦法(試行)》,已辦理相關破産企業流程14起,辦法試行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區局將積極跟進制度落實和實施情況,積極諮詢納稅人對制度實施的反響、建議,不斷提升企業破産過程中各項稅收管理工作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