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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有關問題的備忘錄

發佈時間:2025-12-05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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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實情況描述

  納稅人甲為某企業在職員工,2024年9月考取境內某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就讀時間為2024年9月至2027年6月;2025年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根據以上情況,納稅人甲在2025年應如何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二、相關法律法規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

  三、問題分析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分為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兩類,具體分析如下:​

  (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規定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甲2024年 9月入學,直至2027年6月畢業,未超過48個月的期限限制,此期間可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規定​

  納稅人接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註冊會計師證書屬於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範疇,納稅人甲2025年取得會計師證書,可以在2025年度填報證書資訊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三)案例具體分析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全年共計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是,只能同時接受一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一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因此,對同時符合此類情形的納稅人,該年度可疊加享受兩個扣除,共計扣除8400元(4800+3600)。

  四、結論

  2025年,納稅人甲符合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條件,可按每月400元標準扣除;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符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條件,可一次性享受 3600元定額扣除,並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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