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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部分事業單位2021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發佈時間:2021-06-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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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SY00242785X0202101079
主題分類: 人事教育

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部分事業單位2021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全國稅務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國家稅務總局審核同意,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開拓創新精神;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工作技能;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應聘“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生”招聘崗位須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或畢業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黨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後出生);

  6.應聘“考生身份”為“不限”招聘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後出生);

  7.參加過2021年4月17日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筆試,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04.1),且未被其他事業單位錄用。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和黨紀政務處分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或工作期間受到留用察看及以上處分的;

  6.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9.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10.聘用後構成回避關係的;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人數、招聘對象及應具備的條件

  具體見招聘崗位資訊表。

  三、招聘程式

  (一)報名

  1.報名材料

  招聘報名採取電子郵件方式。即日起,請報考人員下載並填寫報名錶、匯總表(詳見附件),將報名錶、匯總表電子版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壓縮後(掃描件採用jpg格式,單張不大於1M;壓縮包採用zip格式,總大小不大於10M)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指定郵箱(shswsy@aliyun.com),郵件主題和附件名均為“報考崗位+姓名提交材料”,如“資訊中心專技十二級崗(四)張三提交材料”。注意:(1)不得更改表格表式或格式;(2)其他親屬(含姻親)有需要回避情況也需要在報名錶補充説明欄中説明。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身份證(需正反面);

  (2)上海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證明;

  (3)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4)在校成績單(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供);

  (5)所獲所有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

  (6)本人免冠2寸藍底彩色電子照片;

  (7)其他崗位條件所需證明材料。

  2.報名要求

  (1)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規定移交相關部門予以處理,並解除本人日後可能受聘之職。

  (2)有海外留學經歷的,須提供我國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資訊等相關材料。

  3.報名時間

  報名自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18時截止,以電子郵件送達時間為準。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資訊、報考資格等進行初步審核,在後續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還將對考生相關資訊進一步審查核實。不符合條件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試

  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2021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成績為依據,每個崗位按照面試人選與計劃招聘人數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首批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數比例少於2:1的,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調減或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面試名單及各崗位面試分數線將在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網站按規定統一公佈。面試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

  1.按照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進入考察、體檢環節,未進入考察、體檢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我局將組織對考察人選的現實表現和檔案進行考察。體檢在我單位指定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擬聘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應聘的,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或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有關要求

  (一)每名人員限報考1個崗位。

  (二)報考人員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資訊。未認真填寫或仔細檢查,造成資訊不全、有誤的,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通過報名初審後,報名資訊將不得修改。

  (三)報考人員要在報名錶中註明常用的通訊方式,並保持通訊暢通。報名後,請保持通訊暢通並及時關注網站查看考試安排等資訊。

  (四)報考人員在參加招聘過程中,如果確定退出或被其他單位錄用的,應及時與我單位溝通,不及時溝通的,按要求記入誠信檔案並通報其他相關部門。

  (五)本次所公佈崗位的學歷要求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專業名稱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具體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工作特點審核確定。

  (六)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凡是存在弄虛作假、舞弊、隱瞞事實或有其他妨礙招聘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取消其報考資格,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社區,按要求記入誠信檔案並通報其他相關部門;情節嚴重的,按法律法規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聯繫方式

  (一)招聘諮詢電話:

  資訊中心:021-54679568*65042

  稅收科學研究所:021-63185500*2326

  機關服務中心:021-54679568*65181

  (二)監督舉報電話:021-64736756;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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