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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有關工作安排的通告

發佈時間:2020-02-0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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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SY00242785X0202002014
主題分類: 通知公告

名稱: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有關工作安排的通告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稅務總局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本市稅務系統行政復議有關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市、區兩級稅務行政復議機關原則上暫停當面解答申請行政復議諮詢、暫停接收申請人當面遞交的行政復議申請材料,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二、申請人諮詢行政復議相關問題,可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進行諮詢。

  三、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人向市、區兩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提出(郵寄地址附後)。請在信封上註明“行政復議申請”字樣。

  四、對於申請人因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離或者治療,或者身處受疫情影響暫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及時提交行政復議申請的,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的規定計算行政復議申請期限。

  五、對於行政復議審理期間,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參加行政復議,或者因採取疫情防控應對措施,行政復議審理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中止行政復議。

  疫情防控期間,市、區兩級稅務機關復議機構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認真負責做好行政復議諮詢、申請和審理工作,全面落實疫情聯防聯控措施,切實維護相對人各項權利。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0年2月3日 

市、區兩級稅務行政復議機關地址   

行政復議機關

郵寄地址

郵遞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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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匯區肇嘉浜路800

200030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向城路80

200122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黃浦區稅務局

上海市黃浦區斜土路313

200023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188

200030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上海市靜安區昌平路991

200042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

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路1827

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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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區北石路579

200333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虹口區稅務局

上海市虹口區臨平北路35

200086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楊浦區稅務局

上海市楊浦區黃興路402號 

200433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

上海市閔行區滬松公路559

201101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

上海市寶山區寶林路43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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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75

2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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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區浩源路80

200540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

上海市松江區園中路2

201620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

上海市青浦區城中西路80

201700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

上海市奉賢區環城東路277

201401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崇明區稅務局

上海市崇明區城橋鎮人民路60

2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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