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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的功能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0-07-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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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取消“確認簽名”後,是否還能重新選擇抵扣/不抵扣勾選發票?

  答:可以。

  2.不抵扣勾選如何填寫申報表?自動帶到附表二第26行需要刪除嗎?

  答:勾選不抵扣的數據在申報表中不體現。

  3.每個稅款所屬期的勾選、確認時間範圍如何計算?

  答:勾選、確認勾選操作(不含退稅、代辦退稅操作):

  (1)勾選時間範圍:當期已申報結束或徵期結束後(以誰在前做為開始時間)至下期申報當天或徵期結束當天(以誰在前做為終止時間)。

  (2)確認簽名時間範圍:每月1日至申報當天或徵期結束當天(以誰在前作為終止時間)。

  4.稅款所屬期(增值稅)回退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1)稅款所屬期跳轉到下期後,企業又在當期撤銷申報;

  (2)平臺從徵管獲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稅款所屬期申報結果為“未申報”或“作廢申報”;

  (3)回退稅款所屬期功能只在申報期內有效。

  5.退稅勾選也需要確認簽名嗎?

  答:不需要。先操作“發票退稅勾選”,在數據列表中,選中要勾選的,並點擊“提交”按鈕後,系統將提示:本次勾選的發票匯總如下,確認無誤後點擊“確定”按鈕,提交本次勾選的數據。再操作“退稅確認勾選”,對當期已勾選為退稅的發票資訊進行確認。

  6.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申請統計後無法確認簽名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在操作申報業務時,對於“申請統計”和“確認簽名”分以下情況進行操作:

  (1)納稅人如果在所屬期內未進行“申請統計”,則需要在申報期內進行“申請統計”,完成後進行“確認簽名”。

  (2)納稅人在所屬期內已進行“申請統計”後,擬重新勾選的,需要在申報期內先進行“撤銷統計”,重新勾選後,再次對已勾選數據進行“申請統計”,系統將自動鎖定當期抵扣勾選操作,完成後才能進行“確認簽名”。

  (3)“確認簽名”只能在申報期內出現並操作。

  (4)納稅人當期無發票勾選或不需要進行發票勾選業務的,在辦理申報時,也需要進行“申請統計”和“確認簽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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