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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維護建設稅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2-03-0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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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業發生了稅務遷移,如果涉及到城建稅稅率變化,那企業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適用新稅率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規定,城建稅納稅人按所在地在市區、縣城、鎮和不在上述區域適用不同稅率。市區、縣城、鎮按照行政區劃確定。

  行政區劃變更的,自變更完成當月起適用新行政區劃對應的城建稅稅率,納稅人在變更完成當月的下一個納稅申報期按新稅率申報繳納。

  2.增值稅、消費稅(以下簡稱兩稅)實行先徵後返、先徵後退、即徵即退的可以退還隨兩稅附徵的城建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的規定,兩稅實行先徵後返、先徵後退、即徵即退的,除另有規定外,不予退還隨兩稅附徵的城建稅。

  3.對增值稅免抵稅額徵收的城建稅,納稅人應在什麼時點進行申報繳納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的規定,對增值稅免抵稅額徵收的城建稅,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核準免抵稅額的下一個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4.留抵退稅額在城建稅計稅依據中該如何扣除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的規定,納稅人自收到留抵退稅額之日起,應當在下一個納稅申報期從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

  留抵退稅額僅允許在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確定的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當期未扣除完的餘額,在以後納稅申報期按規定繼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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