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最近打算買一輛新能源汽車,聽説今年購置新能源汽車有免征車輛購置稅優惠,請問符合哪些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可享受免征優惠,又是如何確定車輛購置時間的呢?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22年第27號)規定:
“一、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資訊化部、稅務總局發佈《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佈之日起購置的,列入《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屬於符合免稅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三、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照本公告繼續適用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
2.我想辦理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申報,請問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6號)第五條、第六條和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辦理免稅、減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車輛合格證明和車輛相關價格憑證。還應當根據不同的免稅、減稅情形,分別提供相關資料的原件、複印件。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車輛,提供機構證明和外交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二)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提供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公共汽電車輛認定表。
(三)懸挂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批准的相關文件。
(四)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購買的自用國産小汽車,提供海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回國人員購買國産汽車準購單》。
(五)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小汽車,提供國家外國專家局或者其授權單位核發的專家證或者A類和B類《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車輛合格證明,是指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車輛電子資訊單》
車輛相關價格憑證是指:境內購置車輛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者其他有效憑證;進口自用車輛為《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海關進出口貨物徵免稅證明,屬於應徵消費稅車輛的還包括《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3.我們單位最近新購入了一輛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請問該如何在網上申報?
答:上海電子稅務局為納稅人提供多種登錄方式,購車企業可以“IC/CA登錄”或者“稅號登錄”,選擇“車輛購置稅申報套餐” 根據系統提示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4.請問現在還有紙質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嗎?如果沒有又該如何獲取證明?
答: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列印和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納稅人確有查詢、下載、列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需求的,可通過上海市電子稅務局等渠道獲取。